根据《辽宁材料实验室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辽材室人〔2024〕2号)要求,经过辽宁材料实验室面试考核小组考核评议及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审议,拟聘结果如下:
招聘岗位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最高学历 |
毕业学校/专业 |
综合事务部 信息化建设业务主管 |
孙永 |
男 |
1983年8月 |
硕士研究生 |
东北大学 信息与通信工程 |
现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4日起至2024年11月8日止。公示期内,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材料形式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一般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刘老师 邮 箱:lamzp@lam.ln.cn 电 话:024-25600400